(南京溧水)罪犯谢志兵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4-05-15 浏览次数:1972
关于罪犯谢志兵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谢志兵,男,1976年11月6日出生于江苏省泰州市,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83197611066673,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陶庄镇梓辛村罗家2号。
罪犯谢志兵因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与2024年4月22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谢志兵以患有脑梗死,慢性肾衰竭,瘫痪在床不能行动,不适宜羁押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4年5月11日收到罪犯谢志兵寄送的申请材料后,于2024年5月13日立案受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25-56226647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