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徐燕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无锡 发布时间:2024-06-01 浏览次数:1259
罪犯徐燕,女,1980年12月2日生,江苏省宜兴市人,汉族。本院于2024年3月13日作出了(2024)苏0282刑初16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徐燕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罪犯徐燕患右肺恶性肿瘤术后、乳腺癌术后、骨转移、贫血、子宫肌腺症等病,目前恶性肿瘤有骨转移,需要住院化疗及骨保护治疗,其所患疾病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疾病,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可以将罪犯徐燕暂予监外执行。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4日前(公示期三日)向本院反映。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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