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射阳法院)受理罪犯黄佳敏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盐城 发布时间:2024-06-07 浏览次数:1237
江 苏 省 射 阳 县 人 民 法 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2024)苏0924刑更20号
罪犯黄佳敏,女,2001年12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0924200112064625,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射阳县合德镇大兴居委会五组105号。本院于2023年4月10日作出(2023)苏0924刑初99号刑事判决,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现黄佳敏于2024年2月3日诞育一女。经初步审查,本案符合受理条件,本院已受理该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书面反馈。
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射阳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解放西路八号射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人:杨蕾,联系方式:0515-69220085)。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