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游戏账号又被“找回”密码 法院:退钱!
作者:睢宁县人民法院 赵倩 发布时间:2024-06-17 浏览次数:1483
现实生活中,游戏账号买卖时有发生,但是游戏账号卖出后又被找回,致使买家“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睢宁法院魏集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判决卖方全额退款。
去年3月,小李与小王通过微信达成购买游戏账号的协议,售价74300元。小李付款后,小王将游戏账号交付小李。3天后,小李发现游戏账号被第三人小张找回,账号密码、绑定手机等信息全被修改,自己无法使用。小李找到小王,要求返还账号或是退款。但小王称,账号是自己从小张处购买,现在账号被小张找回,应该找小张退款,自己不承担返还款项的义务。由此,双方因转让款返还发生纠纷,小李遂向睢宁法院魏集法庭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小李与小王之间达成的买卖涉案游戏账号的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小李依约支付转让款,小王应向小李交付无任何瑕疵的游戏账号的使用权,并保障小李占有、使用案涉游戏账号的权利不受侵犯。小王主张小李应当向第三人小张主张权利。本案交易双方系小李、小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小李有权向小王主张权利。对小王的该项抗辩意见,不予采信。且小王认可第三人拒绝返还案涉游戏账号,导致小李不能实现占有、使用案涉游戏账号的合同目的,案涉买卖合同应予解除。
最终,法院判决小王返还小李74300 元并支付资金占有使用费。
法官说法:游戏账号作为一种网络虚拟财产在现实中买卖行为时常发生,然而有些卖家在售卖账号后又通过其他方式找回账号密码,这不仅侵犯了买家的民事权益,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法官再次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群众在买卖交易过程中要遵守诚信原则,也要遵守平台规则,避免非法交易和个人隐私的泄露,同时,在买卖种要注意签订完备正式的协议,及时更改游戏绑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