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廖小林暂予监外执行案的公示

   罪犯廖小林,女,1993年1月10日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重庆市开州区。

   2022年2月7日本院作出(2021)苏0583刑初 1647号刑事判决书,以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廖小林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2023年6月28日罪犯廖小林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理由是其于2023年6月12日生育一子,目前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各一份。本院对罪犯廖小林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依法予以公告并发函给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征询意见,该院复函建议本院对罪犯廖小林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认为罪犯廖小林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其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罪犯廖小林哺乳其内暂予监外执行。


二0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