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着力构建未成年人全方位权益维护体系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辛春晓 发布时间:2024-06-20 浏览次数:1588
今年以来,新沂法院始终坚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着力塑造“青”系列普法品牌,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新沂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该项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德法体验馆被确定为“徐州市政法系统关工委青少年法治教育科普基地”,少年家事庭被表彰为“新沂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惩防并举,树优审判理念。树立“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理念,加大涉少家事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全过程。一年来,涉未成年人案件调撤率达76%。在审理涉少刑事案件中,注重法庭教育,力争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目标;坚持不公开审理及“双向保护”的原则,既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关护救助、心理创伤修复、心理辅导工作,又严格落实未成年被告人回访制度、前科封存制度,力争能够“无痕”回归社会,联合司法所定期对未成年缓刑犯家庭进行回访,回访率达到 100%。严格审查监护人资格,先后为55名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向民政部门发出线索函25件,3名困境儿童得到救助。
保护为先,注重教育感化。建立家庭、学校、 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帮教网络,为徐州市阳光学校 40余名问题少年开办专题法治课 3 场,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促使他们尽快实现转变。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关护基地”作用,深化与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实施有效源头预防,召开校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与徐州市校园安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关于校园安全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排除校园安全隐患 防范校园伤害风险”司法建议获评江苏法院五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秀司法建议”。
丰富措施,创设“一站一室”。少家庭家事调解室是新沂市妇儿工委设立在该院的家庭教育指导站,也是省三八红旗手工作室,该院立足指导站开展家庭教育专业指导,从根源上预防、治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父母失职教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问题。一年来,发出家庭教育令6份,督促涉案未成年人父母签署《家庭教育承诺书》780份,签发涉未成年人人身保护令 3 件。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为破解探视权执行难题,在社区设立亲情探望室。实施子女抚养规划书制度,妥善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中未成年人抚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