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罪犯刘球标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6-17 浏览次数:837
罪犯刘球标,男,1987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江西省新建县,住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
本院已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2022)苏0404刑初144号刑事判决,以刘球标犯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判决生效后,罪犯刘球标以糖尿病等疾病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
本院经审查拟决定对罪犯刘球标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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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