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罪犯郭敏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次数:1246
罪犯郭敏,女,1979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小学一年级文化,无业,户籍地安徽省涡阳县,住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
2022年9月13日,本院作出了(2022)苏0492刑初2号刑事判决,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罪犯郭敏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决生效后,本院决定对罪犯郭敏收监执行,罪犯郭敏称其怀孕并提供了相关诊断材料。
经查,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罪犯暂予执行医学条件审核意见书,确认罪犯郭敏现处于怀孕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罪犯郭敏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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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