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罪犯吴楠楠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次数:1063
罪犯吴楠楠,女,1988 年10 月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2201198810067041,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良睦社区浪漫和山东溪苑5幢1102室,住安徽省宿州市广源缤纷城16幢乙单元1101室。
本院于2022年11月9日作出(2022)苏0492刑初352号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罪犯吴楠楠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因罪犯吴楠楠系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本院于2022年12月6日作出(2022)苏0492刑更15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决定将罪犯吴楠楠暂予监外执行。2023年6月12日,宿州市埇桥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以罪犯吴楠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为由,向本院建议对罪犯吴楠楠收监执行。
经查,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罪犯暂予执行医学条件审核意见书,确认罪犯吴楠楠现处于怀孕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罪犯吴楠楠不予收监执行。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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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