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法院)罪犯徐振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4-05-11 浏览次数:826
罪犯徐振犯危险驾驶罪,我院于2024年2月6日做出(2023)苏0324刑初959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徐振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现罪犯徐振以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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