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社区,庭审现场讲述普法“公开课”
作者:句容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01 浏览次数:1979
6月28日,句容市人民法院下蜀法庭把庭审现场搬到句容市宝华镇宝华花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面对面给人民群众讲述一场生动的普法“公开课”。
本案原告李某于2016年以2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被告刘某位于句容市宝华镇宝华花园的拆迁安置房一套,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房屋具备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证书后,被告取得房产证之日起30日内配合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合同还约定,被告应当无条件主动协助原告办理过户事宜,违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留房屋尾款1万元,待房屋过户后支付。后该房屋具备了过户条件,原告也在2021年将仅留的房屋尾款1万元亦提前支付了被告,但被告收款后迟迟不肯配合办理过户,称原告需额外再付15000元辛苦费、劳务费才愿意协助办理过户。原告不肯,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协助办理过户,并赔偿违约金3万元。承办法官通过完整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环节全面展示了案件开庭全过程,社区党员代表、网格员代表以及部分社区居民等3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案释法的形式,生动形象的让群众对庭审程序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通过对本案涉及的合同条款、违约责任进行解读,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倡导群众要遵守契约精神,做到诚实守信,切勿恶意违约,失信于人。
下一步,句容法院将继续选取群众身边事,走到群众中去,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审判工作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把枯燥的案件变成生动的故事,把冰冷的法律条文变成暖心的普法“公开课”,让群众“零距离”观摩庭审过程,沉浸式领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