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苏0303刑更7号

罪犯被告人徐伟,男,1995年9月16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安徽省凤阳县,户籍地安徽省凤阳县

本院于2023年1月30日作出(2022)苏0303刑初190号刑事判决书,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罪犯徐伟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宣判后,罪犯徐伟以肾功能衰竭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查,罪犯徐伟患有慢性肾炎,尿毒症,继发性高血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司法通[2014]112号《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附则《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六条规定,罪犯徐伟所患疾病达到暂予监外执行严重疾病的范围和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款之规定,决定将罪犯徐伟暂予监外执行。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