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苏0303刑更16号

罪犯付化勇,男,1969年9月23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务工人员,住徐州市鼓楼区(户籍所在地徐州市泉山区)。

2023年11月17日本院作出了(2023)苏0303刑初365号刑事判决,以盗窃罪判处罪犯付化勇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宣判后罪犯付化勇以患有冠心病、不稳定心绞病、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脑梗塞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查,罪犯付化勇患有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伴蛋白尿,高血压性心脏病,颈动脉及锁骨下动脉斑块,脑梗死,左心室高电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司发通【2014】112号《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附则《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4款规定,罪犯付化勇所患疾病高血压达到极高危险程度合并靶器官受损,达到暂予监外执行严重疾病的范围和程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将罪犯付化勇暂予监外执行。

 

     O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