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推进会
作者:兴化市人民法院 顾新燕 董雯 发布时间:2024-07-03 浏览次数:1399
7月2日上午,兴化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汉梅,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惠彬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庭室负责人,海南镇等11个乡镇政法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杭雯主持。
会上,市法院分管负责人徐开勇传达了上级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会议精神,简要解读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指标体系内容。
随后,西鲍法庭、戴南法庭、戴南镇、沙沟镇分别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钱惠彬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他指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强基导向、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时代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载体。人民法庭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坚持“全面创建、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聚焦源头治理、多元解纷、司法办案、诉讼服务,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前移解纷关口。要充分发挥乡镇“一站式”矛调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大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引导,挖掘发布典型案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打造亮点特色鲜明的诉源治理品牌,积极营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浓郁氛围。
刘汉梅针对重点内容对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法院要围绕创建目标要求,细化量化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到人到岗,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加强对上衔接,做好对下指导,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提高创建品牌知名度,扩大创建工作影响力。要做实能动司法、抓牢提质增效,以人民法庭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以人民法庭工作的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兴化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