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堂法庭:以法织网,共绘法治乡村“同心圆”
作者:邳州市人民法院 冯卫宁 发布时间:2024-07-03 浏览次数:1470
迤逦蜿蜒的大运河绵延流淌,孕育着两岸百姓和谐共处的活力,规整的篱笆围出一方天地,红瓦白墙排排而立,地处大运河南岸的议堂法庭就坐落在这块生机勃勃的沃土上,这里民风淳朴,谁家有点困难,热心的邻里都会化身知心人,上前关心的问上那么几句。而这也正是议堂法庭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石和底气。
一方水土一方特色,近年来,议堂法庭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体系,主动对接、主动协调、主动作为,广泛汇聚非诉解纷力量,围绕基层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发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促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结合辖区产业特点、人文特征及法庭自身特色,逐渐形成“橙意解纷”特色品牌,打造出具有议堂特色的多元解纷网。
延伸指导 融入乡村治理“大格局”
一人拾柴火不旺,众人拾柴火焰高。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矛盾的第一线,要发挥专业优势,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议堂法庭立足司法职能,积极汇聚辖区乡镇人民调解力量,成立“枫桥讲堂”,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指导。
“刚才的案件大家现场参与了调解,有什么问题感觉比较棘手的吗?”在土山镇巡回审理化解涉30户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现场,“枫桥讲堂”持续发挥功效,议堂法庭副庭长徐松以案“授课”,为土山镇21个村的驻村司法调解员培训调解知识。
为强化多元调解力量的解纷能力,此次巡回法庭选在了该村涉案林地里。该案原告王某等30户村民,他们将连片耕种的80亩土地同时发包给承租人,种植具有经济价值的景观苗圃。后王某等村民提出因土地没有种植粮食等农作物,导致无法领取国家土地补贴款,要求承租人补足该部分,未果后与承租人发生纠纷,承租人拒付租金,王某等人诉至法庭。
案件受理后,法官敏锐发现双方矛盾尚未激化,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果断决定邀请该镇村调解员在涉案林地现场调解该案,从法律法规、乡规民约和乡土人情角度,对当事人释法、释理、释情,双方纠纷一次性化解,30户村民当场拿到了租金。
“我们建立了人民调解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和个案研判机制,通过“菜单式”指导、精准施训、靶向教学,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办案技巧,在遇到疑难复杂纠纷时,法官会及时介入共同化解。”议堂法庭庭长郭峰介绍道。
目前议堂法庭已形成以驻庭“王成玉人民调解室”为主导,以辖区5个镇设立的10个审务工作站为辐射,以84个行政村设立的司法调解员为触角,构建“一室一站一员”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凝聚社会合力,建立健全全社会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联动作战 下好纠纷化解“一盘棋”
“设备你们先拉走吧。”“感谢贵公司的理解,咱们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聊聊。”这一幕发生在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的交付现场,原被告双方经过多次剑拔弩张后终于愿意接受调解。
原来,原告三人斥资120万元购买了一台精密机械设备交由被告公司经营使用,后因疫情等因素导致订单减少、设备更新,加工费用减少,原告方要求解除合同,将设备拉走。被告公司以费用结算未清,且三原告与被告股东之间的合伙经营未结算为由,不同意三原告拉走设备,协商未果后,诉至了法庭。
庭审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合伙、合作关系交织在一起,损失一时很难确定,需要进一步鉴定,且设备如果继续闲置,可能会引发更大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避免双方损失扩大,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成为法官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后,法官认为该案有调解可能,在土山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及时联系涉案公司所在地土山镇园区服务中心共同参与调解,最终被告公司同意先行交付设备,为了保障交付顺利进行,法官和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协助完成了设备交接。
设备完成交付后没多久,双方在法官、园区服务中心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共同调解下握手言和,原告递交了撤诉申请,矛盾顺利化解。
星多天空亮,人多智慧广。在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中,议堂法庭依托矛盾调解中心,搭建法庭、巡回审判点、诉源治理工作站三个常态化办案阵地,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国土、环保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镇庭联动作用,实现双向互促。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辖区矛盾纠纷情况,议堂法庭还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周调度、月驻站、季排查”工作制度,对各职能单位履职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共享和处理,通过定期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实现“矛盾纠纷、疑难案件、涉诉信访”底数清以及“重大案件、重要隐患、重点社情”全掌握。2023年,该庭案件调撤率保持在83%以上。
巧汇力量 奏响乡风文明“和谐曲”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点事阻断不了你们血浓于水的感情,你们说是不是......”看着相拥而泣的祖孙四人,参与调解的乡贤适时地开解双方。
今年已经八十多岁的老夫妻俩的女儿因交通事故死亡,女婿也已在多年前离世,留下两个外孙女,事故发生后,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15万余元,经祖孙四人协商原告授权将全部赔偿款付至外孙女银行账户,但其在收到赔偿款后仅给付原告9万元,多次商谈未果后,老夫妻俩将两个外孙女诉到了法庭。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后,考虑到双方具有亲属关系,议堂法庭及时与双方所在村取得联系,邀请驻村调解员、乡贤、法律明白人以及当事人相熟邻里共同到家中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
在法官释法、邻里释情、相熟人释理的耐心开导下,祖孙双方解开心结,回归亲情孝义。
“村民的很多矛盾都是小事引起的,有的时候就是争一口气,面子问题,一有纠纷就起诉,既增加了司法资源投入又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多诉累,我们通过当地调解力量,就地化解矛盾,争取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郭峰告诉记者。
议堂法庭通过广泛吸纳村干部、乡贤、法律明白人等具有群众基础的非诉解纷力量,参与纠纷调解、庭审观摩和座谈交流,促进其依法解纷能力,将乡风家训、民俗习惯融入调解,形成类案统调、个案专调、因案施策、多元参与的调解模式。去年以来,议堂法庭邀请60余名威望高、民情熟的乡贤参与调解,就地调处矛盾解纷。
邻里好赛金宝,议堂法庭牢牢把握住地方风俗人文特点,发挥地域人情优势,指导村民提升矛盾纠纷自我化解能力,构建矛盾纠纷“闭环”化解平台,坚持做到矛盾不上交。
炊烟袅袅,看四季更迭。法治春风,守万家灯火。议堂法庭依托“橙意解纷”司法品牌,坚持“解纷关口前移、调解力量下沉、纠纷前端化解”工作思路,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有效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