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法院)罪犯孙建东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泰州 发布时间:2024-07-04 浏览次数:1123
罪犯孙建东,男,1958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住江苏省兴化市。
本院于2024年6月20日作出(2024)苏1281刑初364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罪犯孙建东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后罪犯孙建东以患有肺癌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相关病历资料。本院于2024年7月2日立案。
现本院将罪犯孙建东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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