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杨西科,男,汉族,文盲,无职业,住新沂市。

2022年5月12日罪犯杨西科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罪犯杨西科于2023年3月11日以其患病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罪犯杨西科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

经征求新沂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新沂市人民检察院于4月24日回复,建议对罪犯杨西科暂予监外执行。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决定将罪犯杨西科暂予监外执行。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