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杨合刚减刑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监庭 发布时间:2024-07-10 浏览次数:811
江苏省南京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24〕苏南狱减建字第2018号
罪犯杨合刚,现在江苏省南京监狱一监区服刑。
2020年10月16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4刑初17号刑事判决,以杨合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于2020年10月19日向罪犯杨合刚送达生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0年11月24日交付执行。
罪犯杨合刚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1年9月、2022年3月、2022年8月、2023年2月、2023年7月、2024年1月获得表扬六次,确有悔改表现。鉴于该犯系严重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罪犯,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杨合刚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