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监狱

                 

2024〕苏苏狱减建字第号

    罪犯吴文旭,现在江苏省苏州监狱一监区服刑。

    2020年10月10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6刑初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罪犯吴文旭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一万元。判决于2020年10月25日向罪犯吴文旭送达生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0年11月26日交付执行。

    罪犯吴文旭自入监以来,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1年9月、2022年3月、2022年9月、2023年2月、2023年8月、2024年1月获得表扬6次,确有悔改表现。民事赔偿10000元已履行。鉴于该犯系严重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罪犯,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吴文旭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