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监狱

                 

2024〕苏镇狱减建字第2024号

罪犯孙育建,现在江苏省镇江监狱九监区服刑。

罪犯孙育建,2000年9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2年1月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2013年1月22日刑满释放。

2021年11月26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2刑初26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孙育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12月23日交付执行。

2022年11月2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2执384号之五执行裁定,终结(2021)苏02刑初26号刑事判决判处没收孙育建个人全部财产的执行。

    罪犯孙育建自入监以来,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2年9月、2023年2月、2023年7月、2024年1月获得表扬4次,确有悔改表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孙育建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