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依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纪事
作者:邢光武 发布时间:2012-12-28 浏览次数:1003
省委书记罗志军在泗洪视察时说:“洪泽湖湿地是泗洪的宝,宿迁的宝,江苏的宝。”泗洪县位于华东第一大淡水湖洪泽湖西岸,境内淮河、徐洪河等7条大河纵横交错,有著名的国家级洪泽湖湿地保护区以及天岗湖大小湖泊,这里是南北气候的过渡带,大鸨、白鹳、黑鹳、丹顶鹤、野鸭等百余种鸟类在这里过冬。为了促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泗洪法院坚持依法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为泗洪这个“用水诠释美的地方”实现绿色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司法服务 法庭设到保护区
“耿院长,你们的巡回法庭就设在我们古徐水街好了,如果洪泽湖湿地建成中国首席养生圣地,这里的环境要是恶化了,我们的许多与休闲旅游相关的项目就没有前景了。”泗洪法院院长耿辉到任不久,古徐职业总经理张强就找上门来,希望在湿地能设立巡回法庭。泗洪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了要把湿地建成“全国知名生态景区”的目标。耿辉说,法院的司法服务就是要立足于地方特色,泗洪是一个以绿色原生态为基调的新兴旅游地区,泗洪法院就要依法服务好泗洪的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生态环境,解决好旅游纠纷,依法促进旅游发展。经考察调研,今年8月份该院孙园人民法庭依托旅游服务中心,在洪泽湖湿地保护区设立了巡回法庭。旅游高峰期,巡回法庭向游客发放指导性案例,引导游客和服务从业人员依法维权,守法经营。一旦发生纠纷,只要一个电话,法官即刻到现场调解。
普法宣传 爱鸟人在行动
医界有“大医治未病”的说法。为提高辖区群众及游客爱鸟护鸟意识,保护好生态环境,该院四个人民法庭在巡回办案的同时,配合环保、公安部门,采取进村入户、法律讲座、印发传单和利用地方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介公布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广泛向湿地游客、湿地周边地区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通过向全社会普及鸟类等野生动物的科学知识,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弘扬绿色健康的生态消费观,让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爱护鸟类。
依法打击 鸟枪不再鸣响
泗洪县上塘镇村民李某在参加其舅爷爷的葬礼之后,在整理舅爷爷遗物时发现有一支自制的火药枪,有几个零部件已经损坏,他便把这支破枪带回家后进行了维修,并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冬夜,带着这支土枪来到向阳水库湿地边准备猎杀野生动物,恰好被巡逻的警察抓个正着,泗洪法院以李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管制6个月。近年来,泗洪法院不断加大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打击非法持有枪支犯罪,此类案件由2009年之前的每年10件左右降到目前的2件,且在泗洪境内再没有发生一起使用枪支猎杀野生动物案件,每年全国前来拍鸟的摄影发烧友络绎不绝,泗洪的湿地和林地已经成为鸟类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