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博望两地法院签订司法协作协议
作者: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张晨 发布时间:2024-07-23 浏览次数:1484
7月19日上午,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与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溧博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的协议》。
签约仪式在溧水法院举行。溧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晔和博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运武代表两地法院签订《司法协作协议》,架起了两地跨省域司法协作的桥梁,开启了两地法院共商共建合作模式。
《协议》秉承示范发展、共建共享、高效务实原则,聚焦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内容,在诉源治理、诉讼服务、执行联动、司法调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层次的协作和交流,切实发挥双方司法资源优势,加强信息共建共享,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的共同提升。
溧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晔表示,溧水区与博望区地缘相邻、文缘相通、人缘相亲。两地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融合,跨区域的司法实务不断增多,加强司法协助成为提升司法服务的必然选择。就进一步深化两地法院司法协作机制,凝聚司法合力,溧水法院倡议:一是聚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用好跨域司法协作新机制。二是聚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共同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三是聚焦互鉴互学、共建共促,共同促进法院队伍文化协同发展新提升。
博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运武表示,司法协作协议的签订,打开了溧水、博望两地法院双向奔赴新通道,必将深化溧博两地法院多层次、全方位合作,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作互助,同心构建协同发展、高效务实的区域司法协作新格局。博望法院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理念,加强组织领导;紧盯跨区域、跨领域创新融合需要,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协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优势互补,努力建设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法治共同体。
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两地法院围绕审判质效、诉源治理、案件执行、干警考核评价、文化品牌打造、特色亮点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一致表示将积极按照协议开展工作,不断拓展两地司法协作路径,进一步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的司法协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