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浦口监狱

                 

2024〕苏浦狱减建字第0870号

    罪犯杜某强,男,1970年7月23日出生,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初中文化,现在江苏省浦口监狱一监区服刑。

    2020年8月20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305刑初31号刑事判决,以罪犯杜某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款物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其他涉案款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责令继续退赔全部非法所得。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3月23日交付执行。

    罪犯杜某强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1年12月、2022年5月、2022年10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2024年3月获得表扬6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款物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其他涉案款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责令继续退赔全部违法所得,部分履行退赃50万元,罚金2万元。鉴于该犯系财产性判项未全部履行,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杜某强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浦口监狱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