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徐建明,男,1965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江苏省常熟市。罪犯徐建明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3年10月31日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案件生效后,罪犯徐建明以患有高血压、心动过速、T波改变、多发脑梗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病历诊断资料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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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明监外执行申请书.pdf

病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