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韩翼麟,女,1993年9月12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常熟市。罪犯韩翼麟因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诈骗罪,于2024年6月14日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六万元。案件生效后,罪犯韩翼麟以2024年6月29日生下小孩需要哺乳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病历诊断资料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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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翼麟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