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好横幅

摆好桌椅

在庄严的国徽下

一场巡回审判的序幕即将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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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上午,溧水法院洪蓝法庭副庭长卞红娟在蟹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敲响法槌,审理了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7月1日,赵某与江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江某将村西边一鱼塘承包给赵某经营,承包期限10年。同年11月底,外出数月的赵某不仅发现鱼塘里的鱼所剩无几,而且鱼塘被改为垂钓场所。赵某认为是江某违反协议内容,擅自将鱼塘改变了用途,并趁自己不在的时候关闭监控,导致鱼大量被盗。故诉至法院要求江某赔偿各项损失33000元。

“法官,是他把我的监控给拔了,导致我的鱼被偷。”

“他的监控是要用电的,这些电费都是我自己在付,他在2023年的11月之后就没有给我支付过电费,所以我就把它拔了。如果他安装的是太阳能的,我肯定不会拔。”

“那之前的电费都是我交的,而且大鱼塘是三个人合伙承包,电费全是我交的,正常情况他们两人应该给我支付部分电费,所以我不欠被告电费。”

在巡回审判现场,赵某和江某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陈述、答辩并举证质证,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详细询问案件细节。为实质化解纠纷,卞法官还前往现场勘查,深入了解矛盾根源所在,为后续调解工作做好准备。

此次庭审邀请了“法律明白人”、综治人员、网格员、微网格员与社区居民等30余人参与旁听。卞法官结合该案和基层情况,围绕农村易发频发矛盾纠纷类型,向旁听人员分享了解纷思路、方法与技巧,受到一致好评。

在家长里短中厚植爱民情怀,在深耕笃行中践行司法初心。近年来,溧水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路径,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选取最贴近群众的案件到百姓“家门口”进行巡回审理,把案件审判转化为普法课堂,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