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起纠纷,法官诉前巧化解
作者:兴化市人民法院 顾承昊 发布时间:2024-07-26 浏览次数:1256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随着人际交往日益密切,在日常生活中难免发生摩擦,有些人遇事后能够退一步海阔天空,但有些人往往意气用事,不计后果,导致一些小吵小闹最后发展为大打出手。近日,兴化法院开发区法庭就成功调解一起因打牌引发纠纷而大打出手的案件。
2024年2月,张某和李某因打牌发生口角,从而引发激烈争吵而后升级至肢体冲突,致使张某头部受伤,派出所对张某和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治安管理处罚。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互不相让,使得矛盾纠纷再次激化,张某诉至法院并申请诉前伤情鉴定。
在诉前鉴定质证期间,开发区法庭庭长许志兰考虑到该类案件中多为冲动型行为,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往往因为争吵失去理智,致使情绪管控不及从而发生侵害让人健康权的行为。而该类行为实施后,双方冷静下来往往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具有调解的可能性。许志兰安抚好当事人情绪后,分别与原被告单独进行沟通。首先,向张某详细讲解了关于医疗费赔偿金额的相关规定,根据张某提供的相关材料中的数据代入医疗费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得出应予赔偿的数额,告诉张某主张的赔偿数额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赔偿标准;再引导张某认识到此次纠纷不仅给其本人的生活产生影响,也影响了其家庭和邻里之间的关系。经过一番努力,张某最终同意重新核算赔偿金额,将金额界定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
得知张某有调解意向后,被告李某表示平时和张某没有矛盾,只是一时冲动,没有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愿意赔偿张某的经济损失,但自己经济条件不好,拿不出太多钱来。许志兰耐心听取了双方意见,为双方分析利弊,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张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13000元,并当场履行。至此,一起因打牌引发的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夏日炎炎,阳光炽烈,人也易躁、易怒,在遇到矛盾纠纷时,要冷静审视问题,耐心沟通,任何暴力形式都是不可取的,否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衍生更多的矛盾纠纷,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