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物业纠纷巡回法庭
作者:金坛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12-31 浏览次数:1020
“当阳光照进我们巡回法庭的时候,我看到的是公平与正义!”在谈及物业纠纷巡回法庭成立一年多以来的运行情况时,金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戴杜平主任发出如是感慨。
物业纠纷惹人愁,巡回法庭解民忧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城市的每个角落。目前,金坛市已有住宅小区92个,居住业主5万余户,老百姓的物质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物业纠纷也开始涌现,业主与物管企业对抗的现象不断增加,而对抗的结果则是两败俱伤:业主得不到满意的物业服务;物管企业由于收不到物业费,严重影响了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同时破坏了小区环境与城市面貌。
有鉴于此,金坛法院审时度势,于2011年8月份挂牌成立全省首家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并先后在丹丽花园、凤凰城小区、亲亲家园、景阳小区开庭,集中审理物业纠纷案件。金坛法院选派群众工作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定期到巡回法庭办案,为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一个“便民、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为建设“宜居金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千丝万缕矛盾多,一调二审化纠葛
金坛市物业纠纷表现形式比较单一,全部是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向业主追索物业费的纠纷,但是纠纷背后所涉及的实质问题却复杂多样,诸如房屋质量、业主违章搭建、邻里纠纷以及物业服务质量等多方面的问题,使得纠纷化解难度不断加大,千丝万缕,矛盾重重。如果这些物业纠纷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物管企业与业主的矛盾,造成更激烈的对立。而长期以来,基层组织在调解这些矛盾纠纷方面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在驾驭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上的缺乏,解决物业纠纷的成果也不尽如人意。为此,金坛法院联合司法局于2011年6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金坛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与其后成立的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实现了无缝对接,建立起物业纠纷专业化调解新机制。
法院在做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物业纠纷巡回法庭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将巡回法庭与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同时开展,相互促进,实现了便民司法促和谐与提升人民调解员应用法律能力的双赢目标。到目前为止,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共调成物业纠纷案件一百七十八起,调收资金23万余元,使物业矛盾有所缓和。
家门前的小法庭,阳光下的大课堂
“这次开庭让我们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知识,以前只知道有矛盾了就跟物业公司对着干,现在总算知道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了”,在一次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开庭后一位业主激动地向法官表示。
物业服务关系是一种新的法律关系,业主们对物业服务中双方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认识不清。另外,在审理了不少物业纠纷的案件后,巡回法庭的法官了解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业主维权意识与适法能力错位以及双方缺少良好的沟通是导致大量业主不交物业费的主要原因。有据于此,金坛法院巡回法庭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定期走进小区,开展物业管理法制宣传,并在每次巡回法庭开庭前于所在小区公示庭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组织业主们现场观摩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中,法官细心讲解物业公司和业主各自享有的法律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主动给小区物业公司提出一些管理上的建议;向业主们指出在遭受侵权时可以选择的救济渠道。庭审结束后,业主们纷纷表示受益不小。“没事谁会到法院啊,今天在小区里终于看到了一次审判,不仅帮我们解决了问题,我们还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许多群众都这样说。
由于对司法程序不了解,对法律法规不熟悉,许多群众对司法公正产生了质疑。“司法越是贴近群众,群众越信服司法”,金坛法院定期在小区开庭审理物业纠纷案件,在老百姓家门口释法析理,普及法律知识,同时,主动接受群众对司法的监督,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取得了双赢的好效果。
积极寻求新机制,努力解决老问题
金坛法院物业纠纷巡回法庭以及金坛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一年多来,及时化解了相当部分的物业纠纷,但是,物业纠纷双方矛盾错综复杂且经常牵扯到多个政府部门,解决此类矛盾难度很大,往往会久拖不决,然而,物业纠纷又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果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将切实影响到百姓的生活起居,并将有可能造成更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有鉴于此,金坛法院与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建议成立专门的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开辟专门场地、配备专职人员、解决物业矛盾专项纠纷,在市住建局的综合联动下,调动各有关部门力量,开展专门调解。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涉及面广的或群体性矛盾纠纷,由市住建局统一协调各部门参与,联合调解解决,人民法院将为物调中心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今后,金坛法院物业巡回法庭将走进更多的城市住宅小区,并加强与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诉调对接。在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成立后,建立起物业纠纷多方对接联调的平台,促进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三方关系的修复,取得“高效、便民、低成本”的法律效果,为老百姓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为物管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为建设“宜居金坛”打造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