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赵雨秋 王雨璠 发布时间:2024-08-01 浏览次数:1362
7月30日,新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志名主持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晁岱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晁专委汇报了我院上半年“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总体情况,四个人民法庭汇报了各自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会议指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整合基层解纷力量,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有力手段,全院上下要锚定目标,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坚持政治引领,把准法庭工作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干警政治素养。落实“支部建在庭上”要求,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狠抓执法办案,提升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严格落实判决案件法官会议定案把关机制,切实提升法庭审判质效。要以提高服判息诉率和调解率、降低改发率和上诉率为抓手,致力于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依法能动履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跟进当地党委政府乡村振兴项目,制定具体服务意见,及时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要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主动回应企业的司法需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服务保障乡村文化振兴,与民政、司法、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以案释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融入基层治理,维护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融合对接,依托融合法庭、法治书记工作室等平台,构建矛盾纠纷感知、化解、预警、治理全闭环模式。
突出特色打造,明确创建任务责任清单。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遵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指引,有力有序推进创建工作。要依托“一庭一品”建设,找准法庭定位,突出地域特色,发挥品牌优势,创新工作思路,构建特色鲜明、有推广价值的人民法庭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