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集中为28名工人发放63万余元执行款
作者: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王亮 丁彭 发布时间:2024-08-02 浏览次数:1235
“工资到手了,心就定了!”
“这么多年,今天终于拿到钱了!谢谢!”
“你们办事效率高,工作也很贴心!感谢你们!”
7月29日,溧水法院执行服务大厅职工工资集中发放现场,28名申请执行人共计领到63万余元工资款,拿到拖欠2年多工资的职工们难掩喜悦之情,纷纷表示感谢。
该批申请执行人原系南京某照明公司职工,公司停产歇业后,仍存在欠薪问题。2023年,南京某照明公司在法院主持下与职工就欠付工资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此后,该公司未能按期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职工迫于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溧水法院在收到该批职工的执行申请后,迅速立案并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展开财产查控,但未能发现其名下有直接可供执行的财产。随着执行调查的深入,了解到该公司与某街道办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可能有租金收益,遂多次前往该街道办核实、协调,并依法对其享有的租金债权采取冻结措施。同时,向南京某照明公司释之以法、晓之以理,责令其配合执行工作,尽快履行合同义务以满足租金提取条件。几经努力,某街道办最终将63万余元款项汇入执行案款账户,溧水法院随即安排集中发放。
涉民生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溧水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能动作用,聚焦“公正与效率”,用心用力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彰显“如我在执、情同我心”的人文关怀,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