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孙子”被判了!
作者: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孙太永 朱军浩 发布时间:2024-08-07 浏览次数:1183
“爷爷,我打人被抓了!派出所李所长说给5万能私了,千万别和爸妈说,我怕被骂。”接完电话的朱大爷,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开始为“孙子”筹钱。前两天,“孙子”被判刑了……
今年3月4日上午,家住崇川区的朱大爷在家中接到“孙子”的电话。“孙子”称在南京的超市里和他人打架,并把对方头打破了,目前正在南京某派出所接受“李所长”的处理。“李所长”在电话中说,如果赔偿对方5万元就能私了,不追究法律责任,也不会留下污点。同时“孙子”还请求朱大爷不要把此事告诉自己的父母。因为自己的孙子确实在南京读书,爱孙心切的朱大爷立刻答应凑钱私了,并在“孙子”一步步的引导下,到达指定地点,把5万元现金交给了“李所长”的朋友“谭某”。随后,“孙子”又打电话称,5万元只是保证金,还需要交8万元派出所才能放人。朱大爷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跟儿子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才发现上当受骗。
经查,给朱大爷打电话的“孙子”是位于境外的诈骗人员,而与朱大爷见面拿钱的“谭某”使用的是化名,其真名是蒋某甲,其与蒋某乙、蒋某丙在明知上家系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的情况下,仍然根据上家要求,以虚构的“李所长朋友”等身份在3月4日当天找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朱大爷、陈大爷拿取现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
近日,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甲、蒋某乙、蒋某丙明知对方是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过程中,与对方就拿取诈骗款的时间、地点及接触方式等内容进行意思联络,共同骗取财物,构成诈骗罪的共犯。蒋某甲、蒋某乙、蒋某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三个月、一年三个月。
法官提醒:近期,“装孙子”诈骗案件高发,该类案件的目标群体为家中有孙辈在外地或国外的老年人,利用老年人爱孙心切且防骗意识较低的状态,骗取大额钱款。
此类案例中,因老年人对社会信息摄入较少,尤其是对于一些新鲜事物的认识相对片面,分析判断能力较弱,对日益翻新的骗术不易识别,且大部分被骗老年人不与子女一同居住,与亲人缺乏沟通、联系,极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受害者。
1、要多给老年人普及反诈知识,提高防骗意识,多提醒老人注意陌生人打到家中座机的电话,如发现老人有为晚辈转账汇款的信息或行为,一定要了解核对、报警咨询。
2、家中座机应具备来电显示功能,对于非常规号码的陌生来电要保持警惕。同时,接听电话后核实来电人身份,如声音无法辨别,可用亲友小名、生活习惯等较私密的问题提问验证。对于对方提出的各类突发状况,务必联系其他亲友进行核实,不可轻信一面之词。
3、对于对方提出的转账汇款要求,务必与家属亲友商议后再做决定,不可直接转账汇款。
4、如不慎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提供对方收款账户等关键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开展支付冻结操作,及时拦截被骗资金,尽可能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