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新沂法院与新沂司法局联动,一次性化解三起劳务合同纠纷。

刘某在某镇开设服装加工厂,雇佣吴某、付某、李某从事机器操作工作。后吴某、付某、李某以刘某拖欠其三人劳务费且催要未果为由,诉至新沂法院。

庭前,马陵山法庭承办法官主动与三原告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到三人的法律知识较为欠缺且一直在寻求法律援助指导。承办法官耐心向三人进行程序说明并解释,积极回应其提出的司法援助需求,主动与新沂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后该中心为三人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

开庭当天,被告刘某未到庭。考虑到缺席开庭无法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刘某,反复做刘某工作,现场与原告方一并进行沟通商谈,最终刘某同意通过互联网开庭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过程中,三原告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因双方未约定违约金,法庭对该主张不予支持。对于协商还款数额,因双方对搬走厂里物品事项产生分歧,承办法官与法律援助律师分别对刘某、付某进行释法明理,两人同意以物抵扣劳务费。最终,双方最终就欠款数额、还款期限达成一致意见,三原告的债权得以确认,刘某也获得了筹款时间,三起劳务合同纠纷得到高效化解。

下一步,马陵山法庭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继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加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积极营造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司法氛围,筑牢基层治理“压舱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