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学 处处学 时时学
作者:刘 俊 郑 磊 发布时间:2013-01-04 浏览次数:1056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通过平台推动、机制保障,着力打造具有法院特色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载体,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警参与学习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初步形成了“人人学、处处学、时时学”的生动局面。
着眼司法实践 搭建“四大平台”
扬州中院着眼司法实践需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构建具有法院特色的学习平台,把政治教育、业务学习、司法调研和学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打造“四大平台”。
打造政治理论学习平台,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示范作用。坚持每月一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周各部门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党员干警自觉制定自主学习计划,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全院上下形成了理论学习“一级带一级、全院共提高”的良好氛围。该院中心组连续10年被扬州市委授予“理论学习先进集体”,并被评为江苏省“党委(党组)中心组先进集体”,由院领导主持的6项理论调研课题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调研成果。
打造业务学习平台,持续深入开展“业务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从2008年起,该院开展为期五年的“业务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学习内容涵盖政策理论、审判专业、裁判技能、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等各个方面,实现学习内容全面覆盖;组织十个项目的竞赛评比活动,三年多来,先后评选出24个学习竞赛先进集体和98名学习竞赛先进个人,一批素质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法官通过学习竞赛活动脱颖而出。
打造在职学历教育平台,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该院连续与中国人民大学、兰州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联办6期在职硕士班,为全市两级法院培养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268名。目前,扬州中院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法官占法官总数的47.4%,先后有4人获得博士学位,1人博士在读。近两年来,在与苏州大学联合设立的培训基地里,该院共举办“法院干部综合司法能力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26期,700余人次参加;选派9名法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参加专题培训。
打造读书平台,为青年干警搭建高层次学习研究平台。该院成立“青年法官读书研究会”,全院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干警全部参加。两年来,青研会会员共形成30余项专题调研成果,其中《民营担保公司违规经营现象严重应引起重视》等社情调研报告,分别得到了中央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有7篇论文分别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二、三等奖。
发挥引领作用 推进“三项机制”
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扬州中院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引领作用,变“软要求”为“硬约束”,着力推进以“日常学习机制”、“督查考学机制”和“竞赛奖学机制”为主的学习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扎实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实效。
健全“日常学习机制”,营造浓厚氛围。先后制定出台10多项学习制度,从学习时间、内容、方法等方面对各层次人员的日常学习予以明确规定,形成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开展“精读真学”活动,每年为干警指定配发3本必读书目和1本必考书目,要求每名干警每年撰写不少于3篇读书心得。
健全“督查考学机制”,树立严谨学风。为所有干警配发专用学习记录本,要求各部门结合岗位特点,建立学习台账,做到学习有资料、有笔记、有台账。同时,扬州中院成立“督学组”,采取驻点督查、突击检查、学习记录评查等方式,跟踪检查指导全院各部门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并予以通报。每年组织两次业务考试,全院累计已有900多人次参加,有效提高了干警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健全“竞赛奖学机制”,激发学习动力。着力完善“奖学”机制建设,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把学习成果与业绩考评直接挂钩,在部门、干警业绩考评办法中明确学习调研成果的加分标准;把学习成果和干警的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直接挂钩,明确规定干警在年度各种考试中如有一次不及格,年底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对“十项竞赛”获奖以及调研成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