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盐都法院)关于罪犯蔡贺贺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盐城 发布时间:2024-08-13 浏览次数:607
罪犯蔡贺贺,女,1993年10月15日生,汉族,大学文化,北京聚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户籍地为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现住北京市房山区。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本案现已生效。2024年3月20日,罪犯蔡贺贺以哺乳期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罪犯蔡贺贺,女,1993年10月15日生,汉族,大学文化,北京聚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户籍地为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现住北京市房山区。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本案现已生效。2024年3月20日,罪犯蔡贺贺以哺乳期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