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盐都法院)关于罪犯杨采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盐城 发布时间:2024-08-13 浏览次数:750
罪犯杨采,女,1995年7月14日生,汉族,大专文化,无业,住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本案现已生效。2023年7月14日,罪犯杨采以哺乳期为由社区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罪犯杨采,女,1995年7月14日生,汉族,大专文化,无业,住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本案现已生效。2023年7月14日,罪犯杨采以哺乳期为由社区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