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杨鸣,女,1988年2月5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20923198802050945,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地在盐城市阜宁县施庄镇岗北村一组103号,住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圆梦小区1幢608室。曾因赌博,于2015年11月13日被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罚款人民币400元。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21年5月8日被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刑事拘留,同月10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22年2月17日被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当日由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执行。

2022年3月28日本院作出了(2022)苏0903刑初85号刑事判决,以赌博罪判处罪犯杨鸣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2年3月22日,罪犯杨鸣以怀孕为由向本院提交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2022年5月23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盐法鉴审字第0038号组织诊断意见书,审核意见:1、被审核人杨鸣在2022年5月11日检查时怀孕4月余。2、是否决定对被审核人杨鸣暂予监外执行,由承办法院依照《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依法办理。

经查,罪犯杨鸣确系怀孕的妇女,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将罪犯杨鸣暂予监外执行。

                    

 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