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罪犯黄爱华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通 发布时间:2024-08-13 浏览次数:1159
罪犯基本情况:黄爱华,男,1979年1月3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务工,住江苏省如皋市城北街道狮垛村十二组19号。
判决情况:本院于2023年2月23日作出(2022)苏0682刑初803号刑事判决,对被告人黄爱华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申请事由:如皋市司法局向本院书面建议,建议本院对黄爱华收监执行。
公示期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5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
来信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666号,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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